各办局、三垟街道、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春节后上班第一天组织开展全市党政军领导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温委办传〔2011〕14号)要求,加快推进我委“六城联创”,管委会决定,春节后上班第一天组织开展“百人义务植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植树活动定于2月9日(正月初七)上午9:00在南仙堤9号桥东首(丹东村,北出入口进湿地第一座桥),时间1个小时左右。
二、参加对象
管委会班子领导;
办公室8人;
监察室3人;
总工室5人;
保护局(大罗山办、整治办)10人;
发展局(旅游公司)10人;
城管与执法局13人;
建设管理局15人;
计财办5人;
拆迁办12人;
征地办5人;
三垟街道10人。
三、有关事项
请有关部门按照分配的名额,认真落实好参加人员,并确定1名领导带队,将具体参加人员名单于1月30日上午下班前报办公室,并于2月9日上午9:00前到达植树指定地点。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编制:温州生态园管委会办公室) |